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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探索建立
2025-07-07 16:31:08 来源:室研究三处 作者:关艳丽

[摘 要] 陈云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进行过诸多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他从中国国情和搞活经济出发,探索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创造性地作出社会主义时期必须有计划和市场两种经济的论断,与时俱进地提出社会主义经济中要有意识地发挥和扩大市场调节作用,主张稳妥推进价格体系改革,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探索和建立奠定了实践和思想基础。

[关键词] 陈云;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举。我国经济发展获得巨大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我们既发挥了市场经济的长处,又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识演进和实践过程中,陈云是党内较早认识到社会主义经济中市场作用的领导人之一。他长期主持财经工作,大胆提出诸多重要观点,尤其是深入思考社会主义社会计划和市场的关系,以及重视发挥价格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为推进市场化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的确立作出巨大贡献。习近平总书记高度赞扬陈云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贡献:陈云同志在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积极探索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创造性地提出建设规模要同国力相适应、在社会主义经济中要有市场调节为补充等重要思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陈云又提出在社会主义经济中要有意识地发挥和扩大市场调节作用,支持探索符合实际、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新体制。[2]

一、提出“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构想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绝大部分私营工商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当时负责全国财经工作的陈云,在深入分析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后,开始思考改造完成后应该实行什么样的经济制度或模式。这种模式既不同于资本主义,也不同于苏联实行的社会主义,而是适合于我国情况和人民需要的模式。

面对单一统一计划下的经济运行,陈云主张重要物资和供不应求的热销货实行计划分配,其余可以自由选购。他说:“既要实行计划经济,管好市场,反对投机倒把,又不要把市场搞死。不走这条路,我们又找不到其他更好的路。我看要试一下子,摸索一个时期,也许可能从中找出一条好的出路来。”[3]陈云从实际问题出发,提出了实行国家市场领导下的自由市场等政策主张。在1956年8月举行的全国新公私合营企业工资会议上,他指出:“苏联的生产无论大小一律纳入计划,我们可否来个大计划小自由,即在主要产品方面有计划,对次要产品搞自由市场。这种自由市场是国家市场的补充,不是资本主义无政府状态下的自由市场。”[4]他特别强调要适应中国的实际情况。几天后,陈云在关于工商业改造的组织形式问题座谈会上提出,要把市场搞活,提高生产者的积极性与适合人民市场的需要,再次重申自由市场的必要性。他指出:“过去只有国家市场,没有自由市场,现在要有国家市场,也要有在国家市场领导下的自由市场。如果没有这种自由市场,市场就会变死。这种自由市场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自由市场,因为它不是盲目的市场,而是国家市场的助手。”[5]

紧接着,在党的八大上,陈云针对社会主义改造后“集中过多、统得过死”等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措施。他表示:“采取这些措施的结果,在我国出现的绝不会是资本主义的市场,而是适合于我国情况和人民需要的社会主义的市场。”[6]在前期思考的基础上,陈云系统完整地概括了超越苏联模式、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基本构想:“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的情况将是这样:在工商业经营方面,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是工商业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这种个体经营是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的补充。至于生产计划方面,全国工农业产品的主要部分是按照计划生产的,但是同时有一部分产品是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自由生产的。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是计划生产的补充。”[9]陈云认为,按计划生产经营的部分必须充分考虑市场的需求,按市场需求生产经营的部分作为补充不能离开国家计划,在以国家市场为主体前提下,允许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不会影响社会主义。他进一步总结:“我国的市场,绝不会是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而是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在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里,国家市场是它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这种自由市场,是在国家领导之下,作为国家市场的补充,因此它是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组成部分。”[7]这个论述概括起来就是“三个主体,三个补充”,这是陈云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提出的指导中国经济运行的一个总纲。它主张计划经济下发挥市场作用,尊重价值规律,使企业拥有一定生产经营自主权,强调保留并积极发挥个体经营搞活市场的重要作用。这一构想突破了大一统的计划模式,代表了党在这一时期探索的正确方向。

陈云关于计划经济要有自由市场的政策主张,对国民经济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对上世纪80年代初的改革提供了指导。正如198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所指出:要正确认识和处理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的关系。陈云在1956年说的按照市场变化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是计划生产补充的意见,对当前改革仍然具有现实指导意义。[8]

二、作出社会主义时期必须有计划经济部分和市场调节部分两种经济的论断

“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经济体制构想虽未能付诸实施,但陈云依然坚持计划经济也要有自由市场的观点,并进一步坚定和深化。这体现在他1979年3月起草的一份提纲《计划与市场问题》中。此时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刚刚起步,陈云回顾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指出在建立计划经济体制的过程和经济实践中,“没有根据已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经验和本国生产力发展的实际状况对马克思的原理加以发展”[10],这就导致长期以来苏联和中国的计划工作制度中出现这样的缺点:“只有‘有计划按比例’这一条,没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必须有市场调节这一条。”[11]他在此解释了市场调节的含义:“就是按价值规律调节,在经济生活的某些方面可以用‘无政府’、‘盲目’生产的办法来加以调节。”[12]计划管得过多、过死,又缺少市场调节,为了克服这一弊端,陈云明确提出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必须有两种经济——计划经济部分和市场调节部分。计划经济部分是指有计划按比例的部分,是基本的主要的;市场调节部分是指不做计划,只根据市场供应的变化进行生产,带有盲目性调节的部分,是从属的次要的,但又是必需的。陈云指出,由于“我们还不是有意识地认识到这两种经济同时并存的必然性和必要性,还没有弄清这两种经济在不同部门应占的不同比例”[13],这就导致经济运行出现两个问题,即“该严的不严”和“该宽的不宽”。一方面,国民经济中必须按比例发展的,没有能够真正按比例发展,如基本建设战线太长,电力、运输等先行部门非但不先行反而落后,原料工业与加工工业比例、钢铁工业内部比例、各工业部门之间比例失调,以及农业和工业比例失调;另一方面,应该适当扩大市场调节的方面又管得过死,比如计划权力太集中,农业的非计划部分太紧太死,地方财力真正机动的太少。[14]陈云认为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两种经济同时并存是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而“忽视了市场调节部分的另一后果是,同志们对价值规律的忽视,即思想上没有‘利润’这个概念。这是大少爷办经济,不是企业家办经济”[15]。陈云进一步指出:“在今后经济的调整和体制的改革中,实际上计划与市场这两种经济的比例的调整将占很大的比重。不一定计划经济部分愈增加,市场经济部分所占绝对数额就愈缩小,可能是都相应地增加。”[16]

陈云的这份提纲是党内最早以文字形式阐述计划经济体制下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文献,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中计划与市场的辩证关系,明确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必须有这两种经济,在理论上确立了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中的应有地位,对当时引入市场调节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后来陈云把这一思想概括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1979年3月陈云担任国务院财政委员会主任后,推动其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的思想逐步落到实处。

三、强调搞活经济、市场调节要在计划范围内发挥作用,要加强中央的经济权威

陈云积极推动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对改革中扩大市场作用、尊重价值规律而取得的效果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百货商店里的东西多的很,‘卖方市场’正在变成‘买方市场’。群众把票子拿在手里,好的就买,不好的就不买。这么好的形势,很久以来没有见过”[17]。因此,他主张“要继续实行搞活经济的政策,继续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18]。另一方面,陈云也提醒要防止在搞活经济中出现摆脱国家计划的倾向。1981年12月,陈云在出席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讲话中指出:“农业经济也必须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陈云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出现了“实行各种生产责任制以后,似乎农业可以不要计划了”苗头。他强调:“搞了生产责任制以后,包产到户以后,计划并不是不要了”,“不这样做,八亿农民的所谓自由,就会冲垮国家计划”[19]。他主张市场调节在国家计划范围内灵活运用。1982年12月,陈云与出席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上海代表团部分代表座谈,在高度评价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的搞活经济政策后强调:“搞活经济是在计划指导下搞活,不是离开计划的指导搞活。这就像鸟和笼子的关系一样,鸟不能捏在手里,捏在手里会死,要让它飞,但只能让它在笼子里飞。没有笼子,它就飞跑了。如果说鸟是搞活经济的话,那末,笼子就是国家计划。当然,‘笼子’大小要适当,该多大就多大。经济活动不一定限于一个省、一个地区,在国家计划指导下,也可以跨省跨地区,甚至不一定限于国内,也可以跨国跨洲。另外,‘笼子’本身也要经常调整,比如对五年计划进行修改。但无论如何,总得有个‘笼子’。就是说,搞活经济、市场调节,这些只能在计划许可的范围以内发挥作用,不能脱离开计划的指导。”[20]他的有弹性的“鸟笼说”进一步阐明了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的辩证关系,这是陈云对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思考的进一步深化。

可以看出,在这一阶段,相较于市场调节,陈云的主张更强调计划的重要性。这是他基于以往经验教训的总结,也是针对改革开放初期经济形势而提出的政策主张。陈云于新中国成立前夕受命于经济困难之际,开始主管全国经济工作,此后在历经几次冒进和几次被迫调整后,陈云总结经济实践中的经验教训,坚持有计划按比例和稳步发展的原则,使国民经济得到持续稳定的增长。改革开放初期在扩大企业自主权试验受挫、国有经济改革停滞不前的情况下,中国改革实行了渐进式改革战略,这一时期“经济体制改革还只是试点,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政策也只是开始”[21]。在陈云看来,“对于经济工作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办事,只能用经济办法管理经济”[22]。1980年12月,陈云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现在的经济形势是开国以来少有的很好的形势,但也要看到不利的一面”,比如,“许多商品都在涨价,面相当大”,各地出现“盲目重复建设、以小挤大、以落后挤先进、以新厂挤老厂等”现象。[23]他认为,“按经济规律办事,这是好现象。我国以计划经济为主体的。对许多方面,在一定时期内,国家干预是必要的”。同时他强调:“我们要改革,但步子要稳。因为我们的改革,问题复杂,不能要求过急……要从试点着手,随时总结经验,也就是要‘摸着石头过河’。”[24]他申明:“这绝对不是不要改革,而是要使改革有利于调整,也有利于改革本身的成功。”[25]陈云还提出用半年时间搞出一个设想,力求把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结合起来,把市场搞活。[26]可见,他的主张虽然侧重点在于计划的指导作用,但其出发点和归宿都是要改革、要搞活经济。

陈云对计划的侧重强调不单单指计划经济或计划手段,还蕴含着国家中长期规划和宏观调控的含义。1982年12月强调的“笼子”和“鸟”的关系,就是宏观调控和微观搞活的结合。他提出“笼子”大小要调整等,对“笼子”的解释大到了“跨省跨地区”甚至是“跨国跨洲”。这里的“笼子”就是指战略性规划和宏观控制。鸟在笼里飞,就是在宏观管理下把微观搞活。1985年9月,陈云在全国党代表会议上指出: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都要有计划地运用各种经济调节手段。指导性计划并不等于市场调节。市场调节,即不作计划,只根据市场供求的变化进行生产,即带有盲目性的调节。计划是宏观控制的主要依据。搞好宏观控制,才有利于搞活微观,做到活而不乱”[27]。陈云认识到市场具有盲目性的特质,强调计划和宏观调控是搞活微观的必要手段。

陈云还主张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中要加强中央的经济权威。1988年10月,陈云同中央负责人谈话时指出:“中央的政治权威,要有中央的经济权威作基础。没有中央的经济权威,中央的政治权威是不巩固的。”[28]他坚持,克服财政经济遇到的困难,“必须加强和依靠党的领导,特别是党中央的核心领导作用”[29]。可见,陈云主张在改革中要加强中央的经济权威和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尤其是面对当时国际形势复杂、国内经济运行出现不稳定不协调的问题,面临价格“双轨制”下经济秩序混乱的局面,只有加强中央的权威,确保中央政府能够充分发挥其职能,才能坚持全国一盘棋和弥补市场盲目性的缺陷,以实现国家的发展战略目标。

陈云的这些观点,对在当时条件下解放思想,重视市场调节,冲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在党中央的核心领导下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四、注重发挥价格对资源配置、稳定民生的重要作用,主张稳妥推进价格机制转型

陈云在长期主持财经工作中应对数次物价风波,如领导陕甘宁边区平抑物价急剧上涨、新中国成立之初击退物价飞涨风潮、“大跃进”后的经济调整等。对于价格管理和改革,他通过历史经验的总结,强调价格应反映商品的价值和市场供求关系,坚持价格以民生稳定为核心,平衡改革力度与社会承受力。对计划经济价格扭曲导致资源配置低效,他主张通过改革调整使价格成为调节经济的杠杆。例如改革开放之初提高农产品收购价、调整纺织品价格等措施,体现了他通过价格调整促进生产结构调整的思路。

对于市场化改革,陈云一直强调稳妥和谨慎。1984年10月,他在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上作书面发言,指出:“这几年,我们的经济发展比较顺利,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也比较快,现在进行价格体系的改革,确实是有利时机。但是,改革的步骤一定要稳妥,务必不要让人民群众的实际收入因价格调整而降低。”[30]此时正值“内调外放、放调结合”的“双轨制”价格改革思路形成实施之时,陈云不反对这一方案,但他强调要借鉴历史经验,稳步推进,要充分考虑民生和群众的利益。

1988年,中央酝酿更大幅度的价格和工资改革,决定通过“价格闯关”,以短期内可控的通货膨胀为代价,迅速理顺价格体系。对物价大幅度上涨情况下进行价格改革,陈云表示质疑:“物价每年上涨百分之十,连涨五年,我打个很大问号。”“物价连续上涨百分之十,影响的面很大。”“物价上涨后不拿工资的农民怎么办。”[31]陈云在与中央有关领导谈话中,明确反对拟议中的价格、工资改革办法:“每年物价上涨百分之十,办不到。我是算账派,脑子里有数目字。理顺价格在你们有生之年理不顺,财政补贴取消不了。”[32]陈云的意见在当时并未被采纳。“物价闯关”的消息公布后,物价大幅度上涨,出现全国性抢购商品和挤兑银行的风潮。价格改革不得不暂停,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成为当时的重点任务。对于这次价格改革,陈云在1988年10月同中央主要领导谈话指出:“在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学习西方市场经济的办法,看来困难不少。你们正在摸索,摸索过程中碰到一些问题是难免的,还可以继续摸索,并随时总结经验。”[33]他在“市场经济”前特意加上“西方”二字,说明陈云认为经济体制改革不能照搬西方,而是要从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实际出发。

陈云对价格改革的指导始终坚持从国情出发、稳妥推进、民生为本的理念,为中国价格改革和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指导,既推动了市场化进程,又保障了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

五、结语

上述陈云对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模式和体制的思考和探索实践,其实质是围绕着如何处理政府与市场、宏观调控和微观搞活、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等关系问题展开。这些正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处理好的一系列重大关系问题。尤其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问题。我们党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对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认识逐步深入,对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认识也越来越深化。党的十四大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确立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提出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和十七大都坚持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定位并不断深化。党的十八大提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既要‘有效的市场’,也要‘有为的政府’,努力在实践中破解这道经济学上的世界性难题。”[3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重大关系,把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摆在突出位置。为了进一步更为科学地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需要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上下功夫,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政府要管好那些市场管不了或管不好的事情。只有使“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结合、相得益彰,才能实现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实现要素自由流动、资源有效配置和国民经济畅通循环,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不竭动力。

注释:

[1]《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64页。

[2]习近平:《在纪念陈云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6月13日。

[3]《陈云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35页。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陈云年谱》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第475页。

[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陈云文集》第三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99页。

[6][7][8][10][11][12][13][14][15][16][17][18][19][20][23][24][25][27][28][29][30][33]《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3、13、13、244、245、245、245、245-246、246、247、320、247、305-306、320、277-278、279、279、350、366、367、337、365页。

[9][21][22][2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陈云年谱》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第327、338、332、305页。

[31][3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陈云传》(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1791-1792、1792页。

[34]习近平:《不断开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求是》2020年第16期。

(作者系中共福建省委党史方志办研究三处三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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