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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4-02-26 16:23:58 来源:《福建日报》2024年02月24日 作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金银墙

——2024年1月25日在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金银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在省委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和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忠实履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职责使命,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4万件、办结95.36万件,其中省法院受理2.15万件、办结1.7万件。

一、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服务保障新福建建设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四个更大”重要要求,出台全省司法指导性意见15份,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有力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犯罪,一审审结刑事案件4.64万件,判处罪犯6.4万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恶案件246件1446人。依法审理吴谢宇弑母案,对严重挑战法律、践踏人类正常情感的罪犯判处死刑,入选2023年度全国法院十大案件。重拳惩治毒品犯罪,发布首份禁毒工作白皮书,龙岩法院审理吴纪剡等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加强对毒品犯罪的源头打击。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一审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61件326人,其中原中管干部3人、原省管干部7人,审结徐鸣案、龚建华案等一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依法对28人以行贿罪判处刑罚。织密追逃追赃“法网”,审结外逃人员回国受审案件11件。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383件,助力防范经济金融风险,坚决保障受损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让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审判,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落实宽严相济,依法规范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56万件。

服务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实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一审审结商事案件19.18万件,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传承弘扬“晋江经验”,推出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4条措施,营造惠企安商“暖环境”。积极稳妥推进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全领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通过编制合规清单、提供合规建议、开展普法宣传等方式,引导民营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厦门中院创新建立账户置换盘活资产的保全机制,避免企业因财产冻结陷入经营困境,入选全国法院能动司法十大典型案例。持续开展“千名执行干警进千企”,帮助企业“法治体检”,走访企业1593家,为3425家企业修复信用。南平法院升级“法特派”制度,为企业提供线上直通服务。擦亮金融司法协同“金招牌”,加强纠纷共治、风险联防,泉州设立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中心集中办理、高效解纷。妥善审理房企融资等纠纷,促进项目复工建设,努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牵头成立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推进省级层面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审结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3764件,有效盘活资产113亿余元,帮助182家企业摆脱困境、重回“赛道”。莆田中院通过“破审联动、分批调解”,一揽子实质化解某鞋业公司327名职工债权纠纷。连江“冠海系”公司历时4年顺利重整,从负债20亿元到脱困重生,大型海运和造船民企扬帆再起航。

助推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把“两岸一家亲”理念融入涉台司法,办结涉台案件922件,司法互助案件3906件。与省台联共同推出17条保护台胞合法权益举措,厦门法院编制“跨海峡”立案诉讼流程图,为台胞在闽诉讼提供便利。选聘400余名台胞担任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架起纠纷化解“连心桥”。平潭法院设立“融合法庭”,跨省共享台胞调解资源,化解44起涉台纠纷。开展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行动,设立保护基地和志愿服务队,妥善办理涉台文物“简大狮避难处”租赁合同纠纷等案件,助力两岸历史文脉赓续。泉州中院建立向金门供水“清源法屏”机制,努力化解涉供水纠纷。接收台湾法学青年来闽实习实训,增进对大陆司法认同。举办2023年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两岸司法交流研讨15年未间断。

助力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省。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一审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885件,追究刑事责任1195人,补种复绿8735.62亩,判令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4616.36万元。推广漳州中院全国首创的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聘请104名技术调查官,借力“外脑”助审。完善“绿碳+蓝碳”生态修复机制,建立“法复青绿”司法实践基地,以司法“含绿量”提高发展“含金量”。云霄法院审结袁某、晋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创新运用“造林增汇”蓝碳修复模式补植红树林,提名“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莆田法院实施“法沁木兰”行动,加强对木兰溪全流域司法保护。省法院、南平中院发起成立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首批10家高院及相关单位共同守护自然瑰宝,入选2023年度福建省“十大法治事件”。

促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司法保护,一审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权利保护以及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案件1.95万件,对恶意侵权等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对数字经济、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领域科技成果保护力度,一审审结技术类案件2687件,助力“专精特新”企业攻坚“卡脖子”难题。加强驰名商标、老字号、地理标志的司法保护,妥善审理沙县小吃、泉港“福粿”等商标侵权纠纷案。建立闽赣两省“3地+11县”法院跨省协作机制,服务水稻种业振兴发展。健全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合作机制,成功调解一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

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融入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与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开展合作,“三庭一点”等一批优质司法资源进驻并发挥优势,持续打造国际商事海事争端解决优选地。深入实施涉外审判精品战略,一审审结涉外、涉港澳侨案件3094件。省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历时8年的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纠纷,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护航企业跨境投资。福州中院稳妥化解涉中印尼“两国双园”供热纠纷,有效解决园区企业“能源之忧”。厦门海事法院妥善化解548件诉国际知名航企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系列案,着力提升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法治软实力。秉持“丝路精神”,承办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7国首席大法官和11国的百余名代表线下参会,共话“一带一路”司法交流合作,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和中外有关方面予以充分肯定。

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法院办案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多元、实质化解,促进诉源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

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格局。注重把诉调对接的“调”往前延伸,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乡镇、社区、企业等纠纷发生的最前端。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和诉源治理大格局,出台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意见,万人起诉率、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纳入平安建设考评。深化省法院与31家部门、行业的诉调对接机制,激活“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资源,汇聚7954个调解组织、基层治理单位,全省法院诉前调解成功25.76万件。龙岩中院“五联四化”解纷机制,聚合各界解纷力量,一审收案数、万人起诉率实现双下降。优化全省208个人民法庭功能,评选首批10家全省“最美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展示基层亮丽“枫景”。推广“一村居一法官”挂钩联系机制,1762个巡回审判点“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近邻法官”释法说理、指导调解,在群众家门口化解矛盾纠纷15.03万件。讲好法治故事,运用微电影、微视频等方式创新普法宣传、以案释法,让案件审判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烟火人间》等9部作品荣获第十届“金法槌奖”。

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和作用。把调解贯穿执法办案始终,诉讼调解结案9.91万件,同比增加9.48%,更多当事人握手言和。福州法院化解逾亿元的汽车龙头企业系列纠纷,有效预防后续诉讼批量产生,让企业发展有更多“宁静时间”。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加强调解化解、审执联动,保障福厦高铁顺利开通运营。厦门共建商调中心、商协会和法院前端调解协同机制,各地法院探索形成“擂茶调解”“司法夜调”等调解模式,为群众解开法结、心结。明溪法院、霞浦法院积极参与的“侨乡枫桥”“海上枫桥”解纷法入选104个全国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一审审结行政诉讼案件7499件,办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5414件,促进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深化府院联动,支持行政复议更好发挥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现全省县(市、区)覆盖,促进行政争议不发生、少发生、发生后就地解决。完善败诉预警、裁判履行通报等机制,连续13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针对市场监管、治安管理等案例开展以庭代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8%,促进行政争议化解。省法院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全国率先规范“三小”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问题,避免“小过重罚”,以善意文明司法维护群众“舌尖安全”。

以司法建议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司法建议是更高层次的审判。从个案办理、类案分析中“溯源”提出对策,以司法建议“小切口”参与社会治理“大文章”。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一号、二号司法建议,省法院与金融、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联动,推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一审收案数分别下降17.01%、24.05%。对恶性案件高发地区发出司法建议,当地政府采取8项措施开展整治取得成效。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央企票据风险防范问题发出司法建议,得到中央部委重视,推动相应法规修订。聚焦社会治理、行政管理、民生安全等领域,发出司法建议1049份,89.42%被采纳落实。多地政府将司法建议转化为行政决策,法院配合采取措施,推动社会治理谋在前、预在先。

三、践行司法为民,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民之所需,力之所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更有力度的司法惩治犯罪,以“情同此心”“如我在诉”的意识服务群众,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犯罪。一审审结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犯罪案件8194件,有力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一审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87件,守护百姓餐桌安全、用药安全。福州法院依法审结生产销售金额高达6000余万元的病死鳗鱼制品案,莆田法院审理黄某利用互联网生产销售假药案入选全国法院典型案例。深入推进反电诈专项工作,严惩“4·09”涉缅北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将116名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7510件,帮助受骗群众挽回损失1.53亿元,让群众对“钱袋子的安全”更有信心。审结江秋莲诉林某侮辱、诽谤案,判处网暴者有期徒刑,惩治网络暴力,净化网络生态。

扎牢民生权益司法保障网。民生无小案,一审审结婚姻家庭、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民事案件27.7万件,传递司法温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家事审判改革,联合省妇联出台预防化解家事纠纷工作意见,完善反家暴工作机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令等585份,维护家庭和谐幸福。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健全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三明法院依法审结涉及1542名老人的养老诈骗案件,守护群众养老钱。依托覆盖全省的少年法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965名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讲授“法治公开课”,以法守护“未”来。漳州法院成功调结一起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案,促进睦邻友善。与省人社厅等九部门联合推出新业态从业者权益保障8项机制,宁德法院妥善处理一起欠薪纠纷,让203名农民工安“薪”过年。制定我省道交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推动保险理赔、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裁判“一把尺子”裁量,快处道交纠纷2万件。深化军地协作机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规范司法救助程序,救助96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550.51万元。

努力兑现胜诉权益。执结案件29.82万件,执行到位金额875.88亿元,实际结案率、结案平均用时等8项重点指标位居全国前列。加强执行联动,完善查人找物信息共享机制。网络司法拍卖成交214.29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10.71亿元,有效破解财产变现难。健全执前调解和督促履行机制,引入金融消保中心、民间调解团体等力量,共同推进执前化解。全省94家中院、基层法院全部设立执行服务中心,通过执行服务大厅、网上综合管理平台等,方便群众联系执行法官,及时反映诉求。共办理反馈群众涉执诉求1.34万条,努力让服务中心走进群众心中。

优化诉讼服务。服务好不好、群众说了算。持续深化“厅网线巡”立体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线上线下诉讼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线上便捷立案27.43万件,网上缴费38.55万件,12368热线回应咨询51.19万人次,让公平正义加速抵达百姓心间。我省成为全国深化跨域诉讼服务13个改革试点省份,创新“跨域联办、一站通办、在线速办”机制,平潭法院研发“平易讼”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坚持“有诉必理”,规范落实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群众诉权。落实“有信必复”,每件群众来信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答复办理过程或结果。通过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化解等方式,用心用情化解217件信访老案。

四、深化改革驱动,持续提升执法办案质效

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关注效果,通过改革、管理、科技三向发力,促进司法权依法规范行使,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

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是人民法院的宪法责任,由审判委员会、院庭长、合议庭、法官依法定职责分别承担、共同负责。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纳入重大疑难复杂等“四类案件”监管3.34万件,确保管到位、管得准。建立院庭长办案类型指引与负面清单,院庭长办案39.96万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占比42%,以“头雁示范”激发“雁阵活力”。进一步规范合议庭运行,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233.18件。强化审级监督,发挥上级法院“统”的优势,审结一审案件52.34万件、二审案件5.68万件,申诉、申请再审及再审案件1.3万件。

以审判管理促提质增效。开展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试点工作,创新运用58项指标,强化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综合评价。增设“案—件比”指标,以老百姓诉至法院的一“案”与进入办案环节的若干“件”相比,引导办案更加注重一次性实质化解群众烦心事,“案—件比”逐月优化,相当于减少了4.57万件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88.78%,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同比下降。聚焦长期未结、久押不决的“骨头案”“钉子案”,持续开展专项清理、难案攻坚,2023年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同比分别下降75.96%、86.14%,逐步实现“动态清零”,让公平正义不再迟到。省法院与宁德法院联动化解33年前发生的“大业坑”山林权纠纷,入选全国法院清理积案典型案例。

强化数智赋能。深度融入“数字福建”“数字政法”建设,积极参与省级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和应用,启动智能法庭升级改造,全面提升智慧司法服务品质。省法院建成“诉讼档案数字化中心”,提高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一键转档的效率。深化数助治理,加强司法大数据分析研判,围绕民生热点、社会治理等形成12项专题研究成果,变“司法数据”为“数据司法”,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智慧法院建设成效位居全国法院第一方阵,电子诉讼占比位居全国前列,刑事案款跨域便民缴纳系统等6项成果亮相第六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

五、坚持全面从严,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体融合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升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136个集体、222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表扬。芗城法院卞国平、惠安法院陈玲玲获评2023年度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

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实“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贯通起来,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馆等“四馆”特色载体开展溯源学习,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法映刺桐”宋元法律文化展馆分别被命名为全国法院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开展司法理念大讨论,引导干警树牢和践行“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知、督、促”机制。注重两批主题教育衔接联动,推广运用“四下基层”,大兴调查研究,省法院形成调研报告21篇,实现成果转化48项,落实47条整改措施,建章立制11项,切实通过主题教育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着力提升能力素质。办好“闽法讲堂”“闽法课堂”,线上线下举办各类培训和讲座54期,培训3万余人次。用好“法答网”,选任449名答疑法官,回复审判业务咨询3719条。运用“闽法同判”平台,汇聚类案裁判、难题答疑等30余个,统一裁判尺度。加强岗位练兵,与省总工会联合举办全省法院书记员技能竞赛。推出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的10条措施,筑好后备力量“蓄水池”。深化高层次人才培养,院校合作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传承八闽文化精髓,把朱子文化、冯梦龙“无讼”文化、宋慈证据裁判文化等有机融入司法审判,以文育人、以文促审。省法院承担的《新时代法院文化建设研究》获评全国法院“优秀重大课题研究成果”。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制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持续纠治“四风”。对4家中院开展政治督察和第四轮司法巡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运用福建法院“清风”系统,加强对审判执行全流程92个廉政风险点的智能监管,督促排查整改391项。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全省法院干警记录报告有关信息47904条,“有问必录、应报尽报”逐渐成为自觉。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查处违纪违法人员72人,确保司法清正廉洁。

六、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

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认真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向大会报告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报送人大备案审查制度。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落实好审议意见,出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27条措施。全省法院办复代表建议193件,就优化营商环境、参与社会治理、加强生态司法等,充分采纳代表意见,把饱含的民声民意转化为公正为民司法的具体举措。健全代表履职保障机制,开展代表定向结对联络,上门走访听取意见建议8579人次,邀请代表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座谈交流等1443场次。接受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来闽视察。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走访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全省法院办复委员提案121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依法接受检察监督,认真审理抗诉案件,及时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深化与律师良性互动,及时回应关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检察院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对标中国式现代化对法院职责使命提出的新要求,把能动司法贯彻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过程还有差距;紧扣福建发展特色优势,服务保障新福建建设的能力水平还需提升;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抓前端治未病、融入社会治理的成效还需进一步巩固拓展;队伍素质能力还需持续提升,作风不正、办案不公、司法腐败问题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宏伟蓝图10周年。全省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抓牢提质增效主线,政治建院、业务立院、科技强院、改革兴院,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更加有力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增强政治意识,严明政治纪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忠实履行职责,推进法院工作。

二要强化能动履职,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形成新质生产力。围绕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更有温度更高效率的涉台司法服务。完善生态司法一体化保护格局,助力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省。支持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提升涉外司法效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三要践行人民至上,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诉源、案源、执源、访源“四源共治”为抓手,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用心用情办好民生案件,深化跨域诉讼、执行服务等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发挥人民法庭服务群众第一线作用,久久为功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依法惩治犯罪,促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

四要深化司法改革,着力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压紧压实管理责任、审判责任,强化对审判执行活动的制约监督,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加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全面提升工作质效。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全面建设智慧法院“一张网”,协同推进省级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以数助治理新成效赋能司法。

五要落实严管厚爱,建设高素质过硬法院队伍。强化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健全“干部能上能下、员额能进能退”用人机制,完善从优待警和法官权益保障等制度,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加大力度做好优秀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工作,推进队伍梯次培养。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运用“清风”系统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持续抓实“三个规定”,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领导、人大监督下,坚定信心、忠诚履职,真抓实干、担当作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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