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202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通报。各级各有关部门把为民办实事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跟踪调度,29项为民办实事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新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5万个,改造近视防控教室照明2万间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5.451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4.44%。(一)重点推进主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县中心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扩容建设,全省规划建设校舍面积86.66万平方米全部开工,投用后预计新增学位10.74万个,完成年度计划的214.8%。(二)实施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全省完成改造21702间,完成年度计划的108.5%。
二、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50所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4.228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69%。全省开工新建、改扩建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公办幼儿园195所,完成年度计划的130%。
三、新增300所学校体育场向社会开放,新增41家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错时延时开放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378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一)全省新增301所学校均已结合实际进行场地改造,制定开放管理方案,并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地。(二)全省新增41家场馆均已落实有关要求,实施错时延时开放;101家开放场馆(含2022年60家已开放场馆)积极策划各类主题活动,吸引民众参与,2023年共接待民众4123.57万人次。
四、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补助标准提高5.95%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22.71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1.24%。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9元。
五、实施适龄女性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623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228.16%。全省各地继续开展HPV疫苗自愿免费接种工作,2023年新增适龄女性第一剂次接种17.35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六、建设2个全省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改造建设市级三级医院、县级定点医院综合ICU床位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4.22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一)省立医院金山院区二期项目、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西院(协和医院旗山院区)二期项目等两个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共完成投资5.4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9.06%,两个基地均已竣工投用。(二)各地(不含厦门)如期完成改造建设市级三级医院、县级定点医院综合ICU床位2676张,完成年度计划的119.46%。
七、抽调1000名中高级职称医师下基层服务,在公共场所配置2000台自动体外除颤器、培训救护员20万人次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77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一)2023年共安排2600余名中高级职称医师下基层服务,累计诊疗群众27万人次,开展业务培训3.97万人次。(二)在公共场所配置AED,全省通过采购、受捐等方式完成配置2260台,完成年度计划的113%;组织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全省完成培训获证救护员23.7万余人次,完成年度计划的118.5%。
八、新增1万个普惠性托位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80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各地全面实施婴幼儿照护普惠项目,2023年实现新增普惠性托位12859个,完成年度计划的128.59%。
九、新增城镇就业50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4万人,新增培训高素质农民10万人次,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择优给予3万元~10万元资助等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12.377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58.69%。(一)2023年全省新增城镇就业53.49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06.98%;新增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5.42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54.2%;新增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71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54.58%;评审确定110个大中专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10万元资助;完成“三支一扶”招募1071人、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招募300人、服务社区计划招募300人。(二)新增培训高素质农民11.21万人次,完成年度计划的112.1%。
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7.1%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4.5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全省各市、县(区)均按要求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提高及补发工作。
十一、建设300个示范性长者食堂和50个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孤寡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和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独症儿童探访关爱服务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1.5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一)全省新建成示范性长者食堂300个、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50个。(二)各市(县、区)均已建立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每月探访关爱特殊困难老年人数约13.7万人,探访率达100%;将我省集中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2100元、17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发放,全省累计开展困境儿童探访关爱服务19.35万人次。
十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8%,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标准提高7.6%、二级护理补贴标准提高8%,打造10个无障碍样板街道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6.921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4.62%。(一)全省统一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7元;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8元、二级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7元。(二)全省完成创建打造无障碍样板街道11个,完成年度计划的110%。
十三、新建300个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
全省300个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均于2023年7月底建成投用,累计开展活动1732场,服务职工49.78万人次。
十四、实施42万户低收入群体居住场所消防安全改造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21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2023年全省共排查低收入群体43.9万户,已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并验收。
十五、新建20个智慧体育公园、30个游泳池和23个多功能运动场,在全省各地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1.05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一)2023年全省完成建设30个游泳池、23个多功能运动场,20个智慧体育公园建设任务(实施周期两年)有序推进。(二)全省各地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超4000场次。
十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2.366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0.55%。2023年全省主要农产品抽检总体合格率99.5%,加工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99.47%,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品养殖用药减量行动、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等专项行动,全省各级行政监管部门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12296起,查获不合格食品98.33吨;公安机关破获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62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64名;捣毁各类“黑作坊”“黑窝点”308个。(二)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全年新评定10个“福建十大区域公用品牌”和32个“福建名牌农产品”,创建7个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完成2条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和150家“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创建,50家食品生产企业通过HACCP体系认证。(三)持续开展全省“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全年共30.78万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在“一品一码”追溯平台上注册,备案食品信息4833.98万种,累计上传追溯数据24.19亿条。(四)在所有县(市、区)开展食品污染物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等监测,全年完成监测样品7.08万份;设置食源性疾病监测医疗机构1165家,全年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6.72万例。
十七、新扩改建生活垃圾分类屋(亭)1000座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15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50%。2023年全省新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屋(亭)1700座,完成年度计划的170%。
十八、加强海上环卫队伍建设,完善常态化海漂垃圾综合治理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4375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沿海各地市(含平潭)持续加强海上环卫队伍建设,完善海漂垃圾常态化、网格化、全覆盖治理,2023年全省共清理海漂垃圾14.1万吨,重点岸段海漂垃圾平均分布密度282.92㎡/km,比2022年下降23.54%。
十九、新建改造市县生活污水管网700公里,启动实施500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4.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6.52%。(一)2023年全省完成新建改造修复城市和县城生活污水管网1106公里,完成年度计划的158%。(二)全省开工新建531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完成年度计划的106.2%;完工400个,实现“完成200个以上村庄”的目标。
二十、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6万套,改造棚户区4万套、城镇老旧小区20万户,改造更新燃气管道300公里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18.504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2.17%。(一)2023年全省开工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8.4万套,完成年度计划的140%;开工棚户区改造5.9万套,完成年度计划的147.5%。(二)全省城镇老旧小区开工改造24万户,完成年度计划的120%。(三)全省完成改造更新老旧燃气管道324公里,完成年度计划的108%。
二十一、新建和改造提升福道500公里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960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2023年全省新建和改造提升福道590公里,完成年度计划的118%。
二十二、整治和改善提升50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2.2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1.39%。2023年全省完成整治和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60个,完成年度计划的120%。
二十三、建设和改造农村公路1500公里,集中整治重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404处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21.538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76.04%。(一)2023年全省建设与改造农村公路2538公里,完成年度计划的169.2%。(二)404处重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全部完成。
二十四、推进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加快3个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出入口(含连接线)和7个高速公路连接线建设,实施5条服务乡村振兴典型示范路提升改造工程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7173.97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239.13%。(一)2023年10个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完成投资12.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205%。(二)5条服务乡村振兴典型示范路提升改造工程完成投资4.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8.05%,相应项目建设内容全部完成。
二十五、开工建设水厂80个,铺设供水管网1000公里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5.55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93%。(一)2023年新开工建设水厂80处,完成年度计划的100%。(二)新铺设供水管网1481公里,完成年度计划的148.1%;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受益人口72.15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03.07%。
二十六、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5万亩,治理河长200公里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4.520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5.58%。(一)2023年全省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83.41万亩,完成年度计划的111.21%。(二)全省完成治理河长305.7公里,完成年度计划的152.85%。
二十七、建设100个应急保障、100个救援力量、100个安全技能提升、100个安全宣教联播等站(点、所)和100个安全文化示范园(馆)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1.041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全省“五个一百”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全部完成,2023年共建成100个应急保障类项目、100个救援力量建设类项目、100个安全技能提升项目、100个安全宣教联播项目、100个安全文化示范园(馆)项目。
二十八、改造105个及以上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更换300万只及以上智能电表、建成40个“零计划停电示范区”,新建、改造2700个农村配电网台区,新建2000个充电桩、83座充换电站
2023年全省完成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升级改造133个、智能电表更换578.3万只,新建成40个“零计划停电示范区”,完成服务分布式光伏接入5.6万户、338.9万千瓦;新建改造农村配电网台区2724个,新建成电动汽车充电桩2145个、充换电站89座,车联网累计接入充电桩超5万个。
二十九、新建5G基站1万个
2023年全省新建成5G基站3万个,完成年度计划的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