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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梦龙寿宁理政的借鉴意义
2024-01-24 17:45:22 来源:《福建日报》2023.3.21 作者:林润嘉

晚明文学家冯梦龙到任寿宁时已是花甲之年,又逢明朝末年,局势内外交困,关外有满军入侵,地方有农民起义。社会矛盾的激化,以及本地虎暴与沿海倭乱的侵扰,对寿宁这个贫瘠的小山村,尤其是生活本就艰难的当地民众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这给前来担任知县的冯梦龙摆出了一道棘手的难题。

然而,面对如此不利的境地,冯梦龙仍坚持心系民众、勤恳理政。他在寿宁4年期间实施的治政举措和改革政策,不仅切实改善了当地人民的生活状况,有些公共设施的修缮建设和恶风陋俗的整治肃清更是泽被后世。

明崇祯年间,社会动荡不安,朝廷不断增收税赋,黎民百姓深受其累,而寿宁穷乡僻壤,当地人更是疲于应付。除了国家税赋以外,寿宁百姓每隔10年还要为本地造解黄册、迎接新官出钱出力。纸烛物料、酒饭工食、酬谢犒劳、衙门修缮等一系列项目所花费的款项和人力,都是从各家各户征收得来,而承包者又常常多取多算,让百姓捉襟见肘,甚至典妻卖子都难以解决缴税服役的负担,这些都被冯梦龙看在眼里。

尽管身为知县受到官位等级和财政制度的限制,冯梦龙无法直接为民众减轻赋税,不能随意免去里役,但是他转而将历年新添的税额及其名目一一开列,并附诗《催征》一首,说明徭役税赋的不断增加给百姓带来的困窘处境——“带青磐早稻,垂白鬻孤孙”,意在引起当权者的眷顾与怜悯,从而为民众赋税的减轻争取一线可能。同时,他在《寿宁待志》中指出了徭役税赋繁重和里役征费杂乱将导致的后果:“民无余欠,库无余财,欲有司之有为于地方,盖亦难矣!”百姓因不堪经济重负选择外逃,导致人口流失,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财政亏空,县府衙门也无力为民办事。

此外,在《寿宁待志》中,冯梦龙还针对两大向民众征费征役颇多的例行公事——造解黄册和新修衙门提出了改进策略:交代当地22户人家,填写细册时可参照自家家册,随现实情况进行改定,这样10年后再造黄册时就不必再通过统计家产去区分应役人户的身份等级,直接检查人口数量即可;若要交由他人代写,则一定要选择经验丰富的算手和书手,并明确拖延误期和内容出错所导致的罚款银两应由代写者自行承担,不得摊给平民;为防止铺张浪费,他计划离任时要对县衙门的家具装备进行清点统计,移交给下任,从而裁减新修衙门的花费。

这些都能为寿宁百姓减轻赋税负担、防止恶人盘剥提供一定的规则保障。除了建言献策,冯梦龙还记录下自己实际施行的措施,例如针对贫困百姓每年缴纳“剿饷”的困难,他会亲自仔细查阅家册,将亲兄弟合为一家,从而降低每一位百姓的缴税压力。

面对寿宁这片穷乡僻壤,年事已高的他仍然亲自探遍当地山水、寻访民间社情,并通过探访发现寿宁百姓“性悍而量窄”“死不相让”的风气并非他们本性使然,而是寿宁“山险而逼,水狭而迅”这样促狭逼仄的环境地貌、不利农耕的自然条件与民间走私粮食的现象等多方因素导致了资源匮乏,进而促成民众争夺微利、欺孤凌弱的风气。因此,他下定决心,要通过公正断案、缓解争讼来为这些朴实的山民清刑简政,追求“无讼”的理想前景。

冯梦龙断案之公正,在寿宁民间广有流传,其中“三望洋断案”和“断鸡案”声名远播。在民间传说“断鸡案”中,冯梦龙通过微服查访民间的日常习惯,发现了强夺家禽、诋毁平民的恶霸。面对恶霸的蛮横无理,冯梦龙并没有采取直接揭穿或斥责的简单方式,而是通过对家禽粪便颜色的提问,令不事农桑、对家禽饲料一无所知的恶霸哑口无言,阻止了冤案的发生。

冯梦龙认真记录下自己的办案经验——“躬往”且“往而密”,即不偏信经验,认真考察实际情况,才能不为“信理所误”,从而兼顾情理,做出公正的审判。由此可见,冯梦龙的明断讼案,离不开他关照现实的问题意识,以及对待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的科学方法。正是他对平民百姓农事生产的细致了解,对民间矛盾的潜心调研与深入思考,才使他能精准抓住案件中的关键问题,从而妥善解决民众纠葛。在他的整治改革下,寿宁县的牢房一度“时时尽空,不烦狱卒报平安也”。

冯梦龙对寿宁县的民风改革,缘于他所观察到的民间不良风俗:一是“不知法律”而“凌弱蔑寡”,二是重男轻女而溺杀女婴,三是“信巫不信医”而迎神治病。面对这三个现象,冯梦龙没有分而治之,转而从社会整体入手,针对当地的闭塞环境与民众的认知缺陷,为寿宁地方完善基础设施、组织宣传教育,以及必要时的利益刺激,从而破旧立新,令百姓明德启智。

冯梦龙甚至为此拿出自己本就不多的薪水,修建仓库以预防荒年饥馑、修缮城门以阻挡门外虎暴、修复水坝以应对旱年水竭、捐俸施药以引导百姓就医,可谓殚精竭虑。

此外,他还从民众的教育入手,修筑“学宫”、重建学门,且以身作则、尊师重道,关心那些身份卑微的县学学官,还增设“月课”并亲自为生员们讲解《四书指月》,从而扭转了当地学风,也让当地民众得到了良好的德育培养。值得一提的是,冯梦龙还结合寿宁民众拮据的经济状况,以奖赏的方式,鼓励民众收留女婴,同时也不忘施行惩处,发布告示斥责溺女之风,并以“重责三十,枷号一月”的严厉处罚予以警示。恩威并施之下,民众的溺女恶习终于有所收敛。在号召猎户驱除虎暴、严厉惩办地方土霸等方面,冯梦龙也运用了这样宽猛相济的治理策略。

为了给民众营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冯梦龙还在改革旧制度上细心考量。例如,他根据寿宁县“凿石为田”“计苗为亩”“山高水寒”的困难耕作条件,推知“升科”制度对寿宁来说不过是以政绩为幌子对百姓进行剥削,于是提出以新增的田赋数额抵消之前悬欠粮赋的数额,以免去百姓的赔累之苦;而面对私人贩盐的泛滥,他没有直接取缔煮盐的灶户,而是算清全县所需盐量,让每个乡的官牙供应足量食盐,在保证食盐供应的基础上,再慢慢地征询盐商意见将他们招募过来。

虽然这些计划最后由于上层官员的忽视与官场规则的限制没能实行,但并不妨碍我们看到冯梦龙在理政方面分清主次矛盾、加强系统集成的自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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