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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21-12-08 12:39:42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

20211129日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通过)

现将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工作情况和今后建议,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新福建建设迈上新台阶的五年,也是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五年。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省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部署,忠实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顺利完成省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主要任务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两个维护”自觉性坚定性持续增强

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省纪委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结合传承弘扬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时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深化、巩固拓展。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摆在突出位置,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带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坚决响应伟大号召,从党的百年奋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以实际行动践行伟大建党精神。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的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宏伟蓝图,对标“四个更大”重要要求和四项重点任务,聚焦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改革开放等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完善思路创新举措,突出“见人见事见效”,统分结合、因时因势把握监督重点,建立委领导挂钩、一季度一主题、“室组”联动等监督机制,构建“四个清单”监督闭环,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落细落到位。在疫情防控大战大考中强化监督职责,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开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回头看”和“六稳”“六保”等专项监督,特别是围绕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启动“分区分级、线上线下”监督快速响应机制,督促做到作风务实、责任落实、措施扎实。“一把手”监督、粮食安全、文化遗产保护等多项监督成果得到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

落实落细全面从严要求。把从严要求体现在各领域各方面,突出在政治上从严监督,首先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督促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各项法规制度,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注重从政治高度考量审视,精准处置、纠正偏差。稳妥有序做好欣佳酒店坍塌事故、荆甘一体化项目推进中拆除古建筑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移交有关问题等调查问责工作,加强对违建别墅、违法占用耕地、安全生产、减税降费、统计领域数字造假、冒名顶替上大学等问题的监督执纪执法。五年来(201611月至202110月,下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464件,处分1473人。

(二)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

有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省纪委抓总负责、市纪委统揽推进、县级纪委强化中坚作用、乡镇纪委突出尖兵作用,连续四年组织对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监测帮扶对象全覆盖入户访查,严肃惩治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390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7133人,处分2561人。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推挂钩联系的建宁县顺利脱贫摘帽,顺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政治帮扶,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目标,聚焦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为黑为恶、护黑护恶、失职失责”重点问题,创新开展“蹲一点带一片”“三筛三不放过”,组织“惩腐打伞专项攻势”行动,在全国率先建立“惩腐打伞”常态化五项机制,完善与执法司法机关协同协作机制,推动长效常治。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777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519人,处分2645人。

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开门接访标准化、全员接访规范化、带信下访制度化、入户走访常态化,深化“四访”活动,纵深推进“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专项治理。坚持一领域一专项、一地域一方案,持续纠治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保、执法司法等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对重点民生资金开展“一竿子插到底”式督查,推动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创新“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的工作机制,“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五年来,全省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5634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3061人,处分13186人。

(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有效惩治腐败。把政治监督和审查调查统筹起来,坚定稳妥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稳步推进金融领域腐败治理,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从严从重惩处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五年来,全省共立案66945件,其中厅级255件、处级1910件,处分63602人,移送检察机关2771人。省纪委监委共立案280件,严肃查处了林文耀、陈立华、黄家铭、章丽婕、林金本、涂慕溪、谢晶思、黄建平、武勇、何德发等省管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积极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专案组查办张志南案件。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有1864人主动投案。持续开展“天网行动”,推进追逃防逃追赃一体化建设。五年来,全省共追回外逃人员477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47人,追回赃款8.83亿元;2019年以来无新增出逃境外的监察对象。

坚持深化标本兼治。将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结合起来,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完善治理,不断提高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自觉和质量,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4008份。深入分析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县党政“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举一反三,推动财政金融、审批监管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强化对省管企业境外投资经营等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压实监管责任。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创新思路理念和载体渠道,建立“五个一”常态化宣传机制,构建“三位一体”大宣传格局,打造“一网一号”宣传阵地,加强重大主题宣传,讲好全面从严治党的福建故事,组织策划的系列微视频荣获全国性表彰8项,汇编出版的《脱贫攻坚日记》入选全国出版机构荐读书目。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汇编严重违纪违法省管干部忏悔录,组织拍摄警示教育片,筹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注重家风建设,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开展“一镇一孝廉”创建活动,用好古田会议等红色革命文化和朱子文化、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发挥谷文昌、廖俊波等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涵养清正廉洁价值理念。

(四)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从讲政治高度全面检视、靶向治疗,以调研排查开道,以纠正整改推进,以监督问责攻坚,深入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虚假脱贫等问题。督促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着力精文减会、严控督查检查、严防过度留痕,建立基层联系点“直通车”机制,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2018年以来,全省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260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8588人,处分3454人。

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全覆盖”明察与“点穴式”暗访相结合,严查滥发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社区“一桌餐”等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问题,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治理,整治“天价茶”、炒作片仔癀等背后“四风”和腐败问题。五年来,全省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9659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3406人,处分8428人。

构建纠治“四风”长效机制。推动制定完善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公用茶等制度规定,强化执行情况监督,提高刚性约束力。针对群众反映的大操大办、滥发“红包”等不良习俗,推进移风易俗“一县一专项”治理,促进党风与民风良性互动、向上向善。开展分地域分领域分层级治“四风”树新风专项工作,夯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打造新风正气福建名片。

(五)推动“两个责任”一体履行,监督治理效能有力提升

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协助职责、监督责任、推动作用,每年由省委书记、省长和其他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分别带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协助省委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见,出台深化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贯通协同、一体落实。坚持失责必问,实施精准规范问责,防止问责不力和泛化、简单化。五年来,全省共问责党组织527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8036人。

做细做实日常监督。聚焦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建立“分级分类、责任到人”的监督机制,织密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网络。牢牢把握讲政治这一根本要求,以净化政治生态为主要目的,坚持实事求是、综合考量、程序正义,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组织的信任关爱和纪律的刚性要求结合起来,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71465人次,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分别占75.8%16.3%3.3%4.6%。完善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机制,出台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等办法,做到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实现全省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应用全覆盖,建立“周、月、季、年”信访举报综合分析制度。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坚持“三个在先、三个跟进”,确保风清气正。

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建立健全“1+X”、现代金融监管“1+3”监督机制,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管的衔接联动,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监督格局。运用“制度+科技”模式,推动建成全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实现40项超290亿元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和扶贫惠民资金全流程监管。聚焦土地回购、土地变性、PPP模式应用、国有企业混改、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丰富完善监督手段,推动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六)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迈向深入

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委组建挂牌和人员转隶,向乡镇(街道)和特殊区域派出监察机构,推动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严格落实监察法要求,制定完善《监察体制改革业务运行制度框架》,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机关协作配合机制。省监委顺利完成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健全对下级纪委监委和派驻机构的领导体制。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和人员配备,推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三转”。分类推进省一级派驻机构改革,深化省管企业、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稳妥推进市县两级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发挥派驻(派出)机构职责作用。配齐配强、整合运用基层监督力量,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强化业务指导,规范工作流程,督促改进作风、有效履职。

规范执纪执法行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紧密结合,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严格执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在全国率先出台保障民法典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贯通融合纪法情理,做到宽严相济、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主动衔接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围绕运行机制、流程体系、案件质量、组织协调等推进审查调查标准化建设,建立问题线索管理、涉案财物管理等15项案件监督管理标准化流程,健全“室组地”联合办案、复杂案件“三提前”、案后“复盘”等机制,发挥审理关口作用,促进审查调查工作整体性提升。强化审查调查安全,做到思想重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方式方法把握到位。

(七)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有效发挥

高质量完成十届省委巡视全覆盖。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协助省委修订贯彻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制定十届省委巡视工作五年规划。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统筹运用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机动式”巡视和“回头看”,建立巡视报告问题底稿、与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机制,发挥巡视综合监督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完成十轮对242个地方、单位党组织巡视全覆盖,发现问题9345个,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不断增强巡视的力度和效果。

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协助省委抓好中央巡视整改,切实担负起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推动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并持续巩固深化。强化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部门一线跟进监督机制,建立整改进展情况“三方会商”机制,打造巡视整改规范化、标准化流程。深化成果运用,对共性问题分领域、分行业、分系统形成专题分析报告,着力促进改革、推动发展。组织对部分地方、省直单位、省管企业和高校党组织落实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巡视,通报典型问题,维护巡视权威性和严肃性。

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坚持巡视巡察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健全完善巡视巡察制度体系,加强巡视巡察机构队伍建设,探索“点题联动”“系统联动”“成果联动”等方式,推动市县党委实现对8669个地方、单位党组织和16974个村级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指导29家省直单位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用足用好中央巡视工作指导督导试点成果,全面指导督导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巡察工作。运用“成建制”“半建制”“组合式”“联动式”等多种方式,在全国率先开展县级交叉巡察,着力破解“熟人监督”难题,有关经验做法在《人民日报》专题专版刊发。

(八)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省纪委常委会始终坚持鲜明的政治态度,不断健全工作规则、省纪委委员履职等制度规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发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作用。扎实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下沉一线开展领题调研,察实情、谋思路、解难题、促工作。坚持改革首先从思想改起,从深化认识入手,与时俱进转变思想观念,引导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深刻把握“什么是政治、什么是当前最大的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传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提振精气神、激发正能量。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共荣获全国性集体表彰14项,其中省纪委监委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被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国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信访室、离退休干部党总支分别被授予“全国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

加强专业化建设。把讲政治、讲原则、公道正派贯穿选人用人始终,严把入口关,选任一批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形成以干事创业为根本的选人用人导向。分级分类开展大学习大培训,连续五年实现对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全覆盖,全面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推进“数字纪委(监委)”建设,完成信息化五年规划一期工程,建设调查技术信息化平台、外出取证安全监管等应用系统,建成审查调查流程标准化仿真模拟系统等培训平台,以科技手段增强精准监督和审查调查能力。

坚决防治“灯下黑”。严格履行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常态化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制定“六带头、六严禁”行为规范和系列制度规定,动态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严禁违规打听、干预、请托办事,按照任职回避规定对部分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发挥好特约监察员作用。坚持正视问题、刀刃向内,对违规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六个坚决”和“三个顶格处理”,从严从实锻造铁军。

经过全省上下不懈奋斗,圆满完成了省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性成果日益显现,政治生态持续向好,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得益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也凝聚着各级纪委委员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劳智慧。

同时,还要清醒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不正之风树倒根存,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与党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仍存在差距:有的思想认识跟不上形势发展要求,不善于从政治上看待分析问题,政治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还需提升;有的能力素质存在短板,不善于做群众工作,法治素养和执纪执法本领有待提高;有的自我监督约束不严,不依规依纪依法办事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五年来的工作体会

五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担使命、忠诚履职,进一步深化了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性认识,主要有以下体会:

(一)必须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方针、重大原则、重点任务,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全省、全国的大局中谋划、部署、推进,做到方向不偏、行稳致远。

(二)必须坚守政治监督根本定位,坚决担负“两个维护”重大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要深刻把握讲政治的出发点是人民、落脚点是“两个维护”,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盯住关键人、落在具体事、见到实效上。对福建纪检监察机关而言,政治监督最关键最重要的,就是推动各级各部门把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好,把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重大实践和优良作风秉承弘扬好,真正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

(三)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着力夯实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人心工作,要始终以民心所向为工作导向,坚守人民情怀、践行群众路线,把“四访”活动、“点题整治”等工作持续往深里抓、往实里做,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着力抓基层打基础,推动监督下沉落地,引导县乡纪检监察干部走出办公室、防止“衙门化”,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纪委监委”,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

(四)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正风肃纪反腐。腐蚀和反腐蚀斗争长期存在,稍有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要铭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清醒认识“廉政建设是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保持坚如磐石的战略定力,同腐败和不正之风这个党面临的最大风险作坚决斗争,把“三不”一体推进的落脚点放在打造干部清正、政府廉洁、政治清明的清廉福建上,不断释放“惩”的震慑,发挥“治”的功能,筑牢“防”的堤坝,确保取得全方位的综合效果。

(五)必须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科学严密有效做好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要把新发展理念贯彻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全过程各方面,推进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以改革实效提高工作质效。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事实为上、证据为王,一把钢尺硬到底,精准量纪执法、追责问责。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做实做细思想政治工作,使犯错误的同志从思想上认错悔错、从行动上纠错改错,警示他人防错避错。

(六)必须从严抓好自身建设,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必须下更大气力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要突出压实责任、完善机制,让干部队伍在思想淬炼中坚定理想信念,在政治历练中筑牢忠诚品质,在实践锻炼中增强斗争精神,在专业训练中提升能力水平,高标准严要求强化自我监督约束、锤炼严实深细作风,始终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三、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福建发展面临着巨大机遇和挑战,必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四个更大”重要要求,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功效,持续巩固发展良好的政治生态,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全面加快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带头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纪委监委职责科学地历史地具体地结合起来,找准监督的切入点着力点,推动形成对表对标、实干实效的良好氛围。要坚持不懈强化思想武装。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努力掌握运用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政治素养、精神境界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深刻领会我们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自觉运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宝贵经验和基本规律,准确把握新的赶考之路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增强围绕“国之大者”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站位、质量和效能。要与时俱进强化政治监督。深入实践探索服务保障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的有效举措,完善“见人见事见效”监督机制。聚焦实施“十四五”规划、实现2035年远景目标,紧扣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等,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通过压责任、纠偏差、防风险、抓整改、促发展的“组合拳”,推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始终牢记“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中步调一致向前进。

(二)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治理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公平正义、实现美好生活期待、走上共同富裕之路。要保障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紧盯“四个不摘”政策落实,紧盯乡村振兴领域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项目和环节,推动完善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指导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严肃查处侵吞公共资产、啃食群众利益等腐败问题,坚决整治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行为,护航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深化拓展“点题整治”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工作,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做到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要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综合运用“四访”活动、县统筹抓乡促村等方式,推动监督力量向基层倾斜,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做到问题解决在一线,矛盾化解在一线,咬耳扯袖、日常提醒落实在一线。督促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把主要时间、精力、工作安排放在走村入户上,提高与群众打交道的能力,善于从家长里短中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政策落实情况、促进政策完善和作风改进提升的空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真正延伸到基层。

(三)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功效。始终保持强烈忧患意识,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深化“三不”一体推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要保持“严”的氛围、“惩”的力度。站在消除政治危害、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查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快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深化金融、国企、政法、资源、粮食购销等领域反腐败工作,持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和经商办企业行为,坚决查处“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和利用新业态新模式搞新型腐败问题,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确保“后墙”不松。深入开展“天网行动”,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要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将“改、建、治”的理念贯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全过程,查找案件背后的管理漏洞、制度空隙、责任缺位、治理短板,推进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治本作用。突出文化的教化功能,用好福建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的优势,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挖掘福建特色文化的廉洁内涵,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高标准建成数字化警示教育馆。要形成叠加效应、综合效能。紧紧围绕治理腐败关键环节,从组织领导、力量统筹、业务融合、政策策略等方面,探索“三不”贯通融合的有效载体、实践途径,打通堵点、补上断点、抓住同频共振关键点,推动监督、办案、警示、惩戒、整改、治理一体贯通、相互衔接。

(四)更加有力有效纠“四风”树新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重大战略成果。深刻认识“四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把纠“四风”、树新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持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要以钉钉子精神打好持久战。保持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拿出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个专项一个专项研究解决,一个领域一个领域严管严治,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接续推进,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要抓好新阶段作风建设重点任务。把握作风建设内在规律和阶段性特点,密切关注“四风”新情况新动向,对违规吃喝、餐饮浪费等享乐奢靡行为露头就打,对收送电子红包、快递礼品等隐形变异问题及时发现纠正。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不同阶段的不同表现,以下看上发现问题,自上而下推动整改,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要纠树并举弘扬新风正气。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开展制度建设“一年一评估”,重点解决制度空白、模糊地带和不接地气、刚性不强等问题。坚持破立并重、扶正祛邪,分地域纠治突出问题、分领域树立新风正气、分层级压实主体责任,推动纠“四风”树新风取得更大成效。顺应人民群众对党风政风的新期盼新要求,把“弱鸟先飞、滴水穿石”“四下基层”“四个万家”“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好传统好作风带进新征程,用作风建设新成效凝聚强大正能量。

(五)扎实履行政治巡视职能责任,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准确把握巡视职能定位、工作方针、价值取向,坚持从业务看政治、从问题看责任,确保巡视巡察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要精准落实政治巡视要求。进一步从政治上理解把握巡视工作,把发现问题作为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有力有效推进新一届省委巡视工作。(下转第五版)(上接第四版)建立健全巡视巡察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报告机制和整改公开机制,压实主体责任,抓好成果运用,提升整改实效。要健全上下联动监督体系。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加强联动任务谋划,围绕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果运用、信息共享等,探索创新联动途径和方式,做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着力推动解决区域性、系统性问题。加强巡视巡察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强化巡察工作指导督导,提升专项检查质效,进一步传导压力、规范工作,不断完善省委巡视、市县巡察和省直单位巡察“一体两翼”战略格局。

(六)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发挥监督在治理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把监督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在落实监督全覆盖、增强有效性上取得新突破。要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将“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作为日常监督、巡视巡察、专项督查的重点,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形成“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与纪检监察机关同题共答的良好态势。以信访举报“五抓五服务”为抓手,加大信访举报综合分析力度,加强政治生态研判。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回访,落实好容错纠错、澄清正名、严惩诬告陷害等制度,让担当有为者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大数据精准科学监督,推动完善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要进一步增强监督合力。深化“1+X”监督机制,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制度机制上深化探索,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进一步做强专责监督“基本盘”。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更好贯通协调,提升监督质效。

(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把改革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抓深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更准定位、更加规范、更高效能的方向发展。要完善纪检监察双重领导体制。把党的领导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从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决策程序上保证党牢牢掌握反腐败斗争领导权。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强化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提高针对性、有效性。要在新起点上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注重改革和法治相协调,完善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度机制,细化监察权运行机制,将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标准化建设与“数字纪委(监委)”建设紧密结合,构建科学严密管用有效的工作体系。把握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辩证统一关系,尊重保障民法典赋予的相关权利,推动监察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落实落地,促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根据国家监委部署,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做好各级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要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规范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工作职责、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流程,使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部署,探索建立符合福建实际的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监督机制。

(八)锻造具有铁一般纪律作风的纪检监察队伍,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卫士、战士。自觉践行伟大建党精神,锤炼政治品格,提升能力水平,以担当作为诠释对党绝对忠诚,不负人民重托。要在政治建设上走前头。加强省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把思想理论武装、树立正确党史观和理想信念教育融为一体,引导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坚持真理、坚守理想,弘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践行初心、担当使命,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要在增强本领上下功夫。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在理念思维、工作方式、能力素质上更加适应新征程新要求。持续开展学规学纪学法、分级分类培训,总结推广送教下乡经验做法,用好仿真模拟系统等培训平台,深化实战练兵,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增强斗争本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大干部培养选拔交流力度,落实关心关爱措施,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要在遵规守纪上作表率。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抓机关带系统、强指导促规范,精准研判不同岗位用权特点和风险点,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公正文明执纪执法,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从日常抓起、从点滴严起,进一步发挥特约监察员监督作用,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蓝图催人奋进,征程未有穷期。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领导下,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勇毅前行,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严明纪律保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实现党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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