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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沿革
2015-10-23 00:00:00 来源: 作者:

福建,在周朝为七闽地,春秋以后为闽越地。秦置闽中郡,中央政权始达于福建。汉初为闽越国疆域,闽越北迁之后,自汉始元二年(前85年)汉承认冶县、置东部都尉开始,中经东部都尉从冶县迁到章安(回浦),留下候官管理冶县,到设立南部都尉,再到建安十二年(207年)正式成立建安郡止,福建都在王朝军事管制之下。
三国时属吴国,设建安郡,辖建安、南平、将乐、建平(建阳)、东平(松溪)、昭武、吴兴(浦城)以及候官、东安(南安、同安)共9县。
西晋太康三年(282年),析建安郡为建安、晋安两郡,到梁天监年间(502~519年),又从晋安郡分出一个南安郡,辖兴化、泉、漳等地。自晋宋至齐梁,福建初属于扬州,至普通六年(525年),福建属下的建安、晋安、南安三郡又归东扬州管辖。陈朝永定时(557~559年),陈武帝为羁縻陈宝应而设"闽州",这是福建历史上第一个省级建制。州治设在晋安(今福州),下领建、晋、南三郡。天嘉六年(565年),闽州罢,还属东扬州。
隋大业三年(607年),把建安、晋安、南安三郡合并为一,称建安郡;原设置的15个县裁并为四(即闽县、建安、南安、龙溪)。郡治由建安(建瓯)移至闽县。
唐武德初年,设泉、建、丰三州,下辖10县。州数和县数均为隋代的二至三倍。唐景云二年(711年),立闽州都督府,领有闽、建、泉、漳、潮五州。开元十三年(725年),闽州都督府改称福州都督府,为福州名称出现之始。开元二十一年(733年),为加强边防武装力量,设立军事长官经略使。从福州、建州各取一字,名为福建经略军使,与福州都督府并存。这是福建名称出现之始。福建经略使开始时专管军事,后来发展为福建观察使、福建节度使,统管福建全省军事、民政、财政,取代道一级,成为地方最高长官。都督府虽然尚存,实际已无权力。唐末,由节度使领福州、建州、泉州、漳州、汀州,属江南东道。5州计24县,其中,望县1个,紧县3个,上县7个,中县2个,下县11个。此外,还有9场、3镇,为以后县的增设准备条件。
五代十国时期,福建先后为闽、殷、南唐、吴越各国所据,区划名称几经变迁。后唐长兴四年(933年),王延钧称帝,国号大闽,改元龙启,升福州为长乐府,称东都,领福、泉、建、汀、漳五州。
北宋时期,置福建路,行政区划为福、建、泉、漳、汀、南剑六州及邵武、兴化二军。南宋孝宗时升建州为建宁府。福建路因此包括一府五州二军;府、州、军实际是同一级行政机构,共计8个,故福建号称"八闽"。这时,福建全省有42个县,成为东南全盛之邦。宋景炎元年(1276年),元军攻破宋都临安(今杭州),宋帝赵显被俘。益王赵昰、广王赵昞逃到福州,陆秀夫、陈宜中等拥立赵昰在福州即位,改元景炎,升福州为福安府,定为行都,力图恢复宋室江山。后因王积翁叛变,南剑州失守,福州被元兵攻破,帝昰由朝臣拥戴渡海去广东。
元至元十七年(1280年),在福建境内同时设立福州、泉州2个行省。嗣后撤复不定。元代中叶,全国分为11个行省,福建境内设8个路,归江浙行中书省管辖。直到至正十六年(1356年)恢复福建省。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福建全省八路改为福州、建宁、延平、邵武、兴化、泉州、漳州、汀州八府。成化九年(1473年),恢复被废为县的福宁州,直隶于布政司。终明一代,福建设八府一州。清顺治二年(1645年)五月,清兵攻下南京,南明弘光皇帝朱由崧被俘杀。郑鸿逵、苏观生等迎唐王朱聿键来闽。六月,朱聿键在福州即皇帝位,建元隆武,改福建为福京、福州为天兴府。翌年,隆武政权覆灭。
清代,福建区划继承明制。省下辖有福州、兴化、泉州、漳州、延平、建宁、邵武、汀州八府及福宁州。顺治十三年(1656年),郑成功改厦门为"思明州"。康熙元年(1662年),郑成功驱逐荷兰殖民者后,改台湾为东都,设承天府,置天兴、万年两县,又在澎湖设安抚司。郑经治理台湾时,把东都改名东宁,升天兴、万年两县为州。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廷统一台湾后增设台湾府,属福建统辖,下设三县一厅。雍正二年(1724年),升福宁州为福宁府;十二年(1734年),升永春、龙岩两县为直隶州。光绪十一年(1885年),台湾府单独设省。到清末统计,福建省共设有9府、2州、58县、2厅。省与府之间还设4个分道作为派出机构:宁福道驻福州,辖福州府、福宁府;兴泉永道驻厦门,辖兴化府、泉州府、永春州;汀漳龙道驻漳州,辖汀州府、漳州府、龙岩州;延建邵道驻南平,辖延平府、建宁府、邵武府。
此外,清代在福建设置闽浙总督(驻福州或杭州)和福建巡抚。督、抚原属临时设置,可是后来迄未取消。由于督、抚权力很大,成为全省最高军事、民政长官,原来正式的省一级长官--布政使、按察使,反成属官。另外,清朝还设置管领满洲驻防旗兵的镇守将军,原和地方行政无关,却兼管海关和粮储道、盐法道,遂也成省级官员。
辛亥革命后,历届中央政权均置福建省。民国2年(1913年),废除府、州制度,分设东、南、西、北四路观察使。民国3~16年(1914~1927年)改设闽海、厦门、汀漳、建安4个道;合并闽县、侯官为闽侯县,建安、瓯宁为建瓯县;改永春州、龙岩州为永春县、龙岩县;废除厅制,改平潭、云霄为县;析出同安县的厦门岛成立思明县。经过改革,全省计有4道、61县,仍然是省、道、县三级建制。民国23年(1934年)末,废除道的制度,成为省、县两级制;设10个行政督察专员区,分别驻长乐、福安、南平、仙游、同安、漳浦、龙岩、长汀、邵武、浦城等地。这是福建划分专区的开始。经过一段试行,又改划为7个行政督察区。在这前后,对县、市也作了调整。民国17年(1928年),从龙溪县划出华安县;民国22年(1933年),改思明县为厦门市;1934年,把光泽县划给江西省(1949年划回);民国29年(1940年),从沙县、明溪、永安县各划出一部分设立三元县,从建瓯划出一部分设水吉县;民国34年(1945年),柘洋(原属霞浦)、周墩(原属宁德)两个特种区改建柘荣、周宁二县;民国35年(1946年),把闽侯县的鼓楼、南台、仓山等地划出设立福州市。这样,从民国35年(1946年)至1949年解放前夕,全省共分7个行政督察区、2市、67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省人民政府驻福州市,直辖福州、厦门2市,分设8个专区、67县。
1949年8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成立,全省行政区划调整为2个省辖市、8个行政督察专区、67个县(含金门县)。
1950年,8个专区依次更名为建瓯、南平、福安、闽侯、泉州、漳州、永安、龙岩专区;泉州专区更名为晋江专区,漳州专区更名为龙溪专区,建瓯专区更名为建阳专区;德化县由永安专区划归晋江专区;林森县复名为闽侯县;设立泉州市、漳州市(县级)。
1951年,福州市设立鼓楼、大根、小桥、台江、仓山、水上、盖山、鼓山、洪山9个区。1952年福州市设立新店区;厦门市设立开元、思明、鼓浪屿3个区。1954年厦门市设立禾山区。1955年撤销福州市盖山、鼓山、洪山、新店4个区。1956年,撤销建阳、闽侯、永安3个专区和水吉、宁洋、柘荣3个县以及福州市大根、小桥、水上3个区;三元、明溪2个县合并为三明县;设立南平市(县级);闽侯县划归省直辖。变更后,全省共辖5个专区、2个地级市、3个县级市、63个县、7个市辖区。
1958年,撤销厦门市禾山区,闽侯县划归福州市,同安县划归厦门市。1959年恢复闽侯专区,辖闽侯、闽清、长乐、连江、永泰、福清、平潭7个县,专署驻闽侯县。松溪、政和2县划归福安专区。1960年设立三明市(地级),以三明县城为三明市行政区域,三明县归三明市管辖;清流、宁化2县合并设立清宁县,松溪、政和2县合并设立松政县,龙溪、海澄2县合并设立龙海县;撤销南平县并入南平市;福州市设立马尾区。1961年恢复柘荣县;撤销清宁县,恢复清流县、宁化县。1962年撤销松政县,恢复松溪县和政和县;连江县、罗源县分别从闽侯专区和福安专区划归福州市;龙岩专区的永安、清流、宁化3县划归三明市。1963年设立三明专区,三明市改为县级市,三明专区辖三明市和三明、永安、清流、宁化4个县;福州市撤销马尾区;连江、罗源、古田、屏南4县划归闽侯专区;晋江专区的大田县划归三明专区;福州市撤销马尾区。1964年从南平市、建瓯县、顺昌县析出建西县,三明县更名为明溪县。至1965年全省共辖7个专区、2个地级市、4个县级市、63个县、6个市辖区。
1966年厦门市开元区更名为东风区,思明区更名为向阳区。1968年福州市鼓楼区更名为红卫区,台江区更名为赤卫区,仓山区更名为朝阳区;福州市、厦门市均设立郊区。1970年撤销建西县并入顺昌县;撤销柘荣县,并入福安、福鼎2县;撤销松溪、政和2县,合并设立松政县;福州市撤销郊区,设立马江区和北峰区;福安专区的松政县划归南平专区;闽侯专区的古田、屏南、连江、罗源4个县划归福安专区;晋江专区的莆田、仙游2个县划归闽侯专区;厦门市的同安县划归晋江专区;南平专区的尤溪、沙县、将乐、泰宁、建宁5个县划归三明专区;南平专区驻地由南平市迁驻建阳县;福安专区驻地由福安县迁驻宁德县。1971年各专区更名为地区;南平地区更名为建阳地区;福安地区更名为宁德地区;闽侯地区更名为莆田地区。1973年莆田地区的闽侯县划归福州市;晋江地区的同安县划归厦门市。1974年恢复柘荣县;撤销松政县,设立松溪县和政和县。1975年福州市撤销北峰区设立郊区。
1978年厦门市设立杏林区;福州市设立环城区,撤销马江区;福州市红卫、赤卫、朝阳3个区分别更名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1979年厦门市东风、向阳2区分别更名为开元区和思明区。1981年撤销龙岩县,设立龙岩市(县级)。1982年福州市设立马尾区,撤销环城区。1983年撤销三明地区,设立三明市(地级),三明市设立梅列区和三元区;撤销莆田地区,所属闽清、永泰、长乐、福清、平潭5个县划归福州市,莆田、仙游2个县划归晋江地区;撤销邵武县,设立邵武市(县级);设立莆田市(地级),莆田市设立城厢区和涵江区,辖晋江地区的莆田、仙游2个县;宁德地区的连江、罗源2个县划归福州市。1984年撤销永安县,设立永安市(县级)。1985年撤销晋江地区,设立泉州市(地级),泉州市设立鲤城区;撤销龙溪地区,设立漳州市(地级),漳州市设立芗城区。1987年厦门市设立湖里区,郊区更名为集美区;晋江县析出石狮市。1988年建阳地区驻地迁驻南平市,并更名为南平地区;撤销宁德县,设立宁德市。1989年撤销崇安县,设立武夷山市(县级);撤销福安县,设立福安市(县级)。
1990年撤销福清县,设立福清市(县级);撤销漳平县,设立漳平市(县级)。1992年撤销晋江县,设立晋江市(县级),撤销建瓯县,设立建瓯市(县级)。1993年撤销南安县,设立南安市(县级);撤销龙海县,设立龙海市(县级)。1994年撤销南平地区,设立南平市(地级),原县级南平市改设延平区;撤销长乐县,设立长乐市(县级);撤销建阳县,设立建阳市(县级)。1995年福州市调整五个市辖区,同时将郊区更名为晋安区;撤销福鼎县,设立福鼎市(县级)。1996年撤销同安县,设立厦门市同安区;漳州市设立龙文区;撤销龙岩地区,设立龙岩市(地级),原县级龙岩市改设新罗区。1997年泉州市设立丰泽区和洛江区。1999年撤销宁德地区,设立宁德市(地级),原宁德市改设蕉城区。2000年泉州市设立泉港区。
2003年,厦门市进行了行政区划调整,将原来的七个行政区,调整为六个行政区。新设翔安区;局部调整集美区;将杏林区更名为海沧区;将鼓浪屿区、思明区和开元区合并成新的思明区;同时保留现有的同安区和湖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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