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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交往和经贸合作的起步
2014-03-18 14:50:53 来源: 作者:

 

   1979年至1991年,中国大陆改革取得辉煌成就,海峡两岸关系发展也令人瞩目。在这期间,随着海峡两岸关系的缓和,福建人民与台湾各界人士并肩携手,谱写了闽台关系发展的新篇章。自1987年11月至1991年底,福建省已接待来闽台胞80万人次,台胞的足迹遍及全省城乡各地;福建已有2990多人赴台探病奔丧,330多人赴台定居。1987年之前,囿于台湾当局坚持“三不”政策,台商多以旅游之名赴闽考察,进行尝试性投资。1988年,鉴于台湾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情势,国务院颁布了鼓励台胞投资的规定,并批准厦门经济特区及其所辖的海沧、杏林地区和福州技术开发区未开发部分设立台商投资区,台商来闽投资开始“化暗为明”,转向“安营扎寨”,并谋求长期发展。福建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和鼓励台商来闽投资的地方法规和优惠政策,并通过科技文化交往、妈祖信仰朝圣、台胞寻根谒祖等渠道和设立开发区,吸引台商独资或联合外商,成片开发了科技园区、工业区27片,开发面积达到21.19平方公里。到1991年底,全省累计批准台商投资企业1139家,台商投资项目1167项,合同台资金额14.87亿美元,闽台经贸合作成为推动福建经济振兴的增长点。台商投资区的设立也为海峡两岸优势互补提供了一个可资发展的空间,对闽台两省经济发展起到了双向推动作用,又对扩大民间各个领域交往,促进直接“三通”,产生着积极的影响。

 

  石狮“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

 

   党的十三大后,福建省的政治体制改革围绕加强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和提高政府机关管理水平两方面深入展开,石狮改镇建市实行了“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就是其中的实践之一。1988年7月1日,泉州市委颁发了《关于推荐石狮市市长的公告》,首次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机制引入政府机关主要领导干部任用制度,并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首批招聘了95名公务员。这在全国当属首创。石狮市成立后,率先在精简机构、减少人员、转变职能等方面进行大胆试验。建市之初,市委仅设2个工作部门,1989年调整为7个部门;市政府也仅设11个工作部门,1990年调整为18个部门。市政府机构设置突破了“上下对口”的常规,把经济专业管理机构改制为经济实体,把一些为经济服务的部门转为事业单位。同时,积极发挥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作用。党政机关只配备工作人员332人,仅相当于一般县(市)的1/3,并一律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行简政放权后的“小政府”,集中力量加强对经济市场的宏观调控,通过市场对企业进行指导,提高政府办事效率,为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服务。政府的职能由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型,实现了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和政府职能转型的改革目标。

 

 (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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