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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修志 民国修志简史
2018-10-10 10:02:37 来源: 作者:

民国修志 民国时期是中国地方志由传统方志向现代方志过渡的重要时期。编纂了众多方志,据黄燕生编制的《民国方志分省统计表》,纂修方志超过100种的省区有四川、河北、江苏,超过50种的省区有浙江、山东、河南、云南、广西、陕西、广东、吉林、福建、辽宁、黑龙江、贵州、甘肃,修志少的是台湾、宁夏。志书涉及省志、市志、县志、乡镇志、乡土志、风土笔记、调查记等类型。篇幅最大的通志是1938年成书的《福建通志》,有51总卷、611分卷;最著名的市志是《首都志》(即南京市志);县志形式多样、体例规制不拘一格,有不少名志。一些学者,如王国维、梁启超、胡适、张尔田、刘承幹、张昀、王树枏、吴廷燮、柳亚子、金毓黻、刘盼遂、朱希祖、董作宾、余绍宋、柳诒徽、黄炎培等,都曾参与志书的编修及介绍,郭象升、胡思敬、邓之诚、蒋梦麟、刘半农、吴宗慈、朱希祖、张国淦、李泰棻、黎锦熙、王葆心、傅振伦等在方志编纂及理论研究方面颇有建树。民国时期,方志学研究成为这一时期研究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和重新评估方志的科学价值,系统总结历代方志理论尤其是对章学诚方志学理论予以较高评价,是这一时期方志研究的两大特点。


民国修志简史 民国时期修志大致可以日本军国主义发动全面侵华的1937年、日军投降、中国抗日战争结束的1945年为界,分为前期、中期和后期三个时期。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初,因纂修省志需要而成立通志馆,形成政府主持创办、学者参与纂修、社会多方协助的修志格局。据统计,民国时期的通志馆共成立23个,包括21个省级通志馆、2个市级通志馆。各省市通志馆编纂了一批高水平的通志,而且推动了全国市、县志书的纂修。据不完全统计,三个时期纂修及刊印的方志数量分别为约1110种、219种、105种。

(摘自:《方志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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